參與VPAS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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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在指定學年來港入讀VPAS合資格的VTC全日制高級文憑(兩年制)課程的非本地學生

(計劃不適用於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及越南的國民)

在入學後3個學年內修畢課程並獲得高級文憑學歷
申請時年滿19歲或以上
在畢業日期(即畢業證書所載日期)起計12個月內向入境事務處提交申請
參與VPAS的申請流程
1
開立VPAS
申請人賬戶​​
2
選擇申請人類別
(A或B類)​
3
備齊所需文件後向
VTC提交網上申請
4
取得VTC簽發的
相關證明信函​
5
向入境事務處提交
相關文件申請簽證
6
成為
VPAS參與者​
申請人類別​
A類申請人
  • 在畢業日期(即畢業證書所載日期)起計第6個月或之前向入境事務處提交「初次逗留安排」申請的非本地職專畢業生,屬A類申請人。
  • A類申請人提交申請時無須已覓得工作,他們只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便可獲准在港逗留12個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其間可尋找及從事與其修畢課程相關專業的全職工作。
B類申請人
  • 在畢業日期(即畢業證書所載日期)起計第7個月至第12個月內向入境事務處提交「回港就業」申請的非本地職專畢業生,屬B類申請人。
  • B類申請人在申請時必須已獲受聘於與其修畢課程相關專業的全職工作,而有關工作通常由高級文憑或以上學歷人士擔任,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平,而合約期限不少於一年。
向VTC申請證明信函
首次申請VPAS
A類申請人​
首次根據VPAS提交申請
B類申請人
首次根據VPAS提交申請
申請「首次申請資格證明(A類申請人)」
要求1
要求1
已於入學後3個學年內完成VPAS合資格課程並取得高級文憑學歷
申請時無須已覓得工作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學業成績證明書或畢業證書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1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1
VTC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要4星期處理證明信函的申請
A類申請人
首次根據VPAS提交申請

A類申請人須在畢業日期起計的6個月內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初次逗留安排」,在向入境事務處提交申請前,須先向VTC申請「首次申請資格證明(A類申請人)」

申請「首次申請資格證明(B類申請人)」
要求
要求

已於入學後3個學年內完成VPAS合資格課程並取得高級文憑學歷

 

已覓得符合VPAS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的全職工作

 
在與其修畢課程相關的行業
有關工作通常由高級文憑或以上學歷人士擔任 
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平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為處理VPAS相關申請所提供的資料)
合約期限不少於1年
在香港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將不被視為已獲得聘用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畢業證書
工作證明
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
僱主確認及同意書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VTC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要8星期處理證明信函的申請
B類申請人
首次根據VPAS提交申請

B類申請人需在畢業日期起計的第7個至第12個月內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回港就業」,在向入境事務處提交申請前,須先向VTC申請「首次申請資格證明(B類申請人)」

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及申報終止僱傭合約
A類​申請人​
首次申請​
延長逗留期限
A類申請人
(非首次)或
B類申請人申請
延長逗留期限
根據VPAS獲准
在港以僱傭身份
​連續逗留48個月
或以上申請
延長逗留期限
根據VPAS
獲准在港
以僱傭身份逗留
的首48個月內
申請轉換僱主
申報
終止僱傭合約
申請「工作資格證明」
要求
要求

已覓得符合VPAS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的全職工作

 
在與其修畢課程相關的行業
有關工作通常由高級文憑或以上學歷人士擔任
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平<br>(根據香港政府為處理VPAS相關申請所提供的資料)
合約期限不少於1年
在香港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將不被視為已獲得聘用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工作證明
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
僱主確認及同意書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VTC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要8星期處理證明信函的申請123
A類申請人
首次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A類申請人可在首年簽證逗留期限屆滿前4個星期內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在向入境事務處提交申請前,須先向VTC申請「工作資格證明」

申請「續期資格證明」​
要求
要求

在逗留期限屆滿後會繼續受聘於同一份工作/已獲受聘於另一份符合VPAS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的全職工作

 
在與其修畢課程相關的行業
有關工作通常由高級文憑或以上學歷人士擔任
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平
(根據香港政府為處理VPAS相關申請所提供的資料)
合約期限不少於1年
在香港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將不被視為已獲得聘用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工作紀錄證明
工作證明
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
僱主確認及同意書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VTC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要8星期處理證明信函的申請
A類申請人(非首次)或B類申請人
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申請人可在每次逗留期限屆滿前4星期內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在向入境事務處提出申請前,須先向VTC申請「續期資格證明」。​​

申請「續期資格證明(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連續逗留48個月或以上)」​
要求
要求
已根據VPAS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連續逗留48個月或以上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工作紀錄證明
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VTC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要8星期處理證明信函的申請
根據VPAS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
連續逗留48個月或以上
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申請人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4星期內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延長逗留期限。123在向入境事務處提出申請前,須先向VTC申請「續期資格證明(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連續逗留48個月或以上)」​

申請「續期資格證明(轉換僱主)」​
要求
要求

已獲受聘於另一份符合VPAS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的全職工作

 
在與其修畢課程相關的行業 
有關工作通常由高級文憑或以上學歷人士擔任 
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平
(根據香港政府為處理VPAS相關申請所提供的資料) 
合約期限不少於1年 
在香港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將不被視為已獲得聘用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工作記錄證明 
工作證明 
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 
僱主確認及同意書 
升職/調職/轉職通知書(如適用) 
受聘公司倒閉證明(如適用) 
聯繫公司關係證明(如適用)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VTC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要8星期處理證明信函的申請
根據VPAS獲准在港
以僱傭身份逗留的首48個月內
申請轉換僱主

VPAS參與者在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逗留的首48個月簽證有效期內,只可申請轉換僱主一次,但在每次逗留期限屆滿並申請延長逗留期限時轉換另一僱主則不受此限制。VPAS參與者因為受僱公司倒閉、被僱主解僱而需要轉換僱主則屬例外,惟VPAS參與者須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如欲在根據VPAS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逗留的首48個月內轉換僱主,在向入境事務處提交申請前,申請人須先向VTC申請「續期資格證明(轉換僱主)」

申報終止僱傭合約​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工作紀錄證明
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
申報終止僱傭合約​

如獲准以僱傭身份在港逗留的VPAS參與者的僱傭合約於獲准逗留期限屆滿前終止,僱傭雙方必須在合約終止日期前七天內通知VTC及入境事務處。若事前並無通知而終止合約,僱傭雙方則必須在合約終止後一個工作天內通知VTC及入境事務處有關合約終止的事宜。​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的資料只供參考。職業訓練局不會對任何因本網站所載資料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損失或損害負責。職業訓練局保留在任何時間刪去、暫時撤銷或修訂本網站內任何資料的權利,並可行使絕對酌情權,無須給予任何理由或事先通知。職業訓練局並保留權利可不時更改上述安排的有關資格準則及其內容而無須事先作出任何通知。

向VTC申請證明信函
首次申請VPAS
A類申請人​
首次根據VPAS提交申請
B類申請人
首次根據VPAS提交申請
申請「首次申請資格證明(A類申請人)」
要求
要求
已於入學後3個學年內完成VPAS合資格課程並取得高級文憑學歷
申請時無須已覓得工作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學業成績證明書或畢業證書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VTC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要4星期處理證明信函的申請3
Content Title 4
Content Title 4
Content 4
Content Title 5 000
Content Title 5 000
Content 5 000000
Content Title 6 000000
Content Title 6 000000
Content 6
A類申請人
首次根據VPAS提交申請

A類申請人須在畢業日期起計的6個月內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初次逗留安排」,在向入境事務處提交申請前,須先向VTC申請「首次申請資格證明(A類申請人)」。

申請「首次申請資格證明(B類申請人)」
要求
要求

已於入學後3個學年內完成VPAS合資格課程並取得高級文憑學歷

 

已覓得符合VPAS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的全職工作

 
在與其修畢課程相關的行業
有關工作通常由高級文憑或以上學歷人士擔任 
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平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為處理VPAS相關申請所提供的資料)
合約期限不少於1年
在香港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將不被視為已獲得聘用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畢業證書
工作證明
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
僱主確認及同意書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VTC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要8星期處理證明信函的申請
B類申請人
首次根據VPAS提交申請

B類申請人需在畢業日期起計的第7個至第12個月內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回港就業」,在向入境事務處提交申請前,須先向VTC申請「首次申請資格證明(B類申請人)」。

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及申報終止僱傭合約
A類​申請人​
首次申請​
延長逗留期限
A類申請人
(非首次)或
B類申請人申請
延長逗留期限
根據VPAS獲准
在港以僱傭身份
​連續逗留48個月
或以上申請
延長逗留期限
根據VPAS
獲准在港
以僱傭身份逗留
的首48個月內
申請轉換僱主
申報
終止僱傭合約
申請「工作資格證明」
要求
要求

已覓得符合VPAS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的全職工作

 
在與其修畢課程相關的行業
有關工作通常由高級文憑或以上學歷人士擔任
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平<br>(根據香港政府為處理VPAS相關申請所提供的資料)
合約期限不少於1年
在香港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將不被視為已獲得聘用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工作證明
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
僱主確認及同意書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VTC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要8星期處理證明信函的申請
A類申請人
首次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A類申請人可在首年簽證逗留期限屆滿前4個星期內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在向入境事務處提交申請前,須先向VTC申請「工作資格證明」

申請「續期資格證明」​
要求
要求

在逗留期限屆滿後會繼續受聘於同一份工作/已獲受聘於另一份符合VPAS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的全職工作

 
在與其修畢課程相關的行業
有關工作通常由高級文憑或以上學歷人士擔任
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平
(根據香港政府為處理VPAS相關申請所提供的資料)
合約期限不少於1年
在香港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將不被視為已獲得聘用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工作紀錄證明
工作證明
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
僱主確認及同意書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VTC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要8星期處理證明信函的申請
A類申請人(非首次)或B類申請人
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申請人可在每次逗留期限屆滿前4星期內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在向入境事務處提出申請前,須先向VTC申請「續期資格證明」。​​

申請「續期資格證明(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連續逗留48個月或以上)」​
要求
要求
已根據VPAS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連續逗留48個月或以上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工作紀錄證明
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VTC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要8星期處理證明信函的申請
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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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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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11111
111111111111111
根據VPAS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
連續逗留48個月或以上
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申請人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4星期內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延長逗留期限。123在向入境事務處提出申請前,須先向VTC申請「續期資格證明(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連續逗留48個月或以上)」​

申請「續期資格證明(轉換僱主)」​
要求
要求

已獲受聘於另一份符合VPAS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的全職工作

 
在與其修畢課程相關的行業 
有關工作通常由高級文憑或以上學歷人士擔任 
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平
(根據香港政府為處理VPAS相關申請所提供的資料) 
合約期限不少於1年 
在香港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將不被視為已獲得聘用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工作記錄證明 
工作證明 
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 
僱主確認及同意書 
升職/調職/轉職通知書(如適用) 
受聘公司倒閉證明(如適用) 
聯繫公司關係證明(如適用)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辦理證明信函所需時間​
VTC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要8星期處理證明信函的申請
1111111111
11111111111111111111111
11111111
11111111111111
11111111
根據VPAS獲准在港
以僱傭身份逗留的首48個月內
申請轉換僱主

VPAS參與者在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逗留的首48個月簽證有效期內,只可申請轉換僱主一次,但在每次逗留期限屆滿並申請延長逗留期限時轉換另一僱主則不受此限制。VPAS參與者因為受僱公司倒閉、被僱主解僱而需要轉換僱主則屬例外,惟VPAS參與者須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如欲在根據VPAS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逗留的首48個月內轉換僱主,在向入境事務處提交申請前,申請人須先向VTC申請「續期資格證明(轉換僱主)」

申報終止僱傭合約​
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工作紀錄證明
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
申報終止僱傭合約​

如獲准以僱傭身份在港逗留的VPAS參與者的僱傭合約於獲准逗留期限屆滿前終止,僱傭雙方必須在合約終止日期前七天內通知VTC及入境事務處。若事前並無通知而終止合約,僱傭雙方則必須在合約終止後一個工作天內通知VTC及入境事務處有關合約終止的事宜。​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的資料只供參考。職業訓練局不會對任何因本網站所載資料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損失或損害負責。職業訓練局保留在任何時間刪去、暫時撤銷或修訂本網站內任何資料的權利,並可行使絕對酌情權,無須給予任何理由或事先通知。職業訓練局並保留權利可不時更改上述安排的有關資格準則及其內容而無須事先作出任何通知。